中國特色溫泉小鎮的發展現狀
目前,國家對特色小鎮的關注度日益增高,特色小鎮的發展已成必然,多樣化的特色小鎮如雨后春筍般拔地而起。我國的特色小鎮建設以浙江為典型,背靠著現代化且全面的基礎設施,造就市場新優勢,與此同時也為社會創造新的活力。但是,建設中國特色溫泉小鎮,定位不能“大而全”,而應該做到“特而強”。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特色,突出地方民俗風情,注重人文和諧。
2018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室關于建立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高質量發展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規劃〔2018〕1041號),下文簡稱《通知》。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是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的重要結合點,也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平臺。國家發改委的此次發文,使得特色小鎮的發展告別了命名制,走向了創建達標制,設立了標準化的指導發展體系,從“多而廣”向“小而精”發展。
《通知》下發標志著自2017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發改規劃〔2017〕2084號)以來,給特色小鎮熱潮的及時剎車及清理整頓已經取得階段性進展,新的一輪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的探索工作開始展開。《通知》指出特色小鎮的基本條件:“立足一定資源稟賦或產業基礎,區別于行政建制鎮和產業園區,利用3平方公里左右國土空間(其中建設用地1平方公里左右),在差異定位和領域戲份中構建小鎮大產業,集聚高端要素和特色產業,兼具特色文化、特色生態和特色建筑等鮮明魅力,打造高效創業圈、宜居生活圈、繁榮商業圈、美麗生態圈,形成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的創新創業平臺。”
特色小城鎮的基本條件:“立足工業化城鎮化發展階段和發展潛力,打造特色鮮明的產業形態、便捷完善的設施服務、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底蘊深厚的傳統文化、精簡高效的體制機制,實現特色支柱產業在鎮域經濟中占主體地位、在國內國際市場占一定份額,擁有一批知名品牌和企業,鎮區常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過,帶動鄉村振興能力較強,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政建制鎮排頭兵和經濟發達鎮升級版。”
結合住建部推薦工作的通知,特色小鎮的類型主要有工業發展型、歷史文化型、旅游發展型、民族聚居型、農業服務型和商貿流通型,溫泉小鎮經過整理分析,旅游發展型的特色小鎮數量最多,為155個,占總數的38.5%;其次為歷史文化型特色小鎮,數量為97個,占比為24.1%。
從數據來看,國家可能更支持旅游發展型和歷史文化型的特色小鎮,一方面習近平總書記說過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而旅游發展型能更大限度地合理開發利用當地豐富的旅游資源,提升當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中華上下五千年,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但是很多地方并未注重保護、合理開發,歷史文化型的特色小鎮建設,能夠深入挖掘中國文化,有利于保護我們的文化使其更好地傳承下去。同時,對于全國各地申報的特色小鎮能夠更容易上榜也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申報旅游發展型和歷史文化型可能更容易申報成功。